巴黎協定正式生效 簡又新董事長呼籲全民邁向低碳時代

《巴黎協定》正式於2016年11月4日成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性協議;該協定的生效需要獲得55個締約國的批准,且這些國家或地區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需至少占全球排放總量的55%。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秘書處與氣候分析組織Climate Analytics對締約方履約情況的追蹤紀錄,截至今年11月1日已有92個締約方批准該協定,而其溫室氣體排放量總計超過全球排放總量的65%。《巴黎協定》是有史以來生效最快的多邊協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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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截至2016年11月1日締約方批准巴黎協定及其排放量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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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UNFCCC全球197締約方中已有92個國家或地區批准巴黎協定

一直以來台灣擁有不錯的綠色技術,惟過去資金投入太少、社會上亦欠缺對風險及共同承擔義務的共識,加上法制未臻完善,因而讓社會、政府與企業等致力綠色經濟作為相對保守,亦使台灣在減碳及綠色成長的道路上充滿不確定性。根據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2016年所做的企業調查顯示,業界將「氣候變遷」與「能源成本」列為首要的影響企業經營的因子,足見企業已有風險觀念。以往產業界多認為碳排放減量是花成本的投資,在《巴黎協定》生效及未來碳定價後,產業雖面臨衝擊,卻也是標竿企業轉型及擴大市場的契機。台灣減碳關鍵重點是能源轉型,讓過去依靠補貼的產業還原成本,可望能加速創新與轉型進程,創造綠色商機。在減碳至上的概念下,將從化石燃料推動的高碳經濟型態,逐步轉向低碳能源驅動的全新生活與生產模式,為台灣的經濟發展提供新的出口與成長機會。

台灣雖未能參與簽署《巴黎協定》,但政府、企業及人民仍能為對抗氣候變遷貢獻良多,繼去年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也向世界提出溫室氣體減量承諾,亦即在2030年自2005年水準將碳排放量減少20%,並在2050年自2005年水準減少50%。但潛在的隱憂與問題是,政府在能源最核心的「化石燃料補貼」削減或取消與否議題仍未有定論;此外,雖已訂出階段性再生能源目標,將再生能源占總發電量的比例由目前的4.1%,在十年間提高到2025年的20%,但如何落實仍有待全盤的政策配套與企業各界的投入。

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簡又新董事長、顧洋執行長及江惠櫻主委將出席2016年11月7日至18日於摩洛哥馬拉喀什召開的UNFCCC第22屆締約方大會(COP22) 暨《巴黎協定》第一次締約方大會(CMA1)。本基金會秉持成立以來致力氣候變遷之減緩與調適,以及推動企業永續發展的一貫立場,值此全球同具減碳共識的轉捩點,簡又新董事長呼籲企業與全民攜手努力邁向以綠能低碳為經濟運作核心的「低碳時代」,讓《巴黎協定》的生效成為推動台灣經濟發展的驅動力與助力。

資料來源:Climate Analy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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